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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  引  号: 510623-2025-012210
文  号:江府公〔2025〕53号
发布日期: 2025-10-1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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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2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法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柏树乡五堂村第6村民小组、第7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金秋气田金华区块致密气勘探开发产能建设项目(金浅832-8-H1井)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柏树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24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中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10月12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网址:http://91aw.me),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以经处理坐标界址点后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2日


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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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政府办